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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二章、对抗
玄甲岛的城市里面。
这里的城市也和玄洲不大一样。有很多简单的棚户,许多的蛮族和说不出名字的奇怪种族在这城市里做着生意。城市很吵杂,也很有活力。这里的街道看上去十分肮脏,疏于管理。路边有许多海鱼的新鲜尸体,连空气之中都飘散着淡淡的血腥气。
斗笠男在上岸之后,找了一间酒棚,要了一杯酒。这里的酒很烈,喝到喉咙里面火辣辣的,就像是要燃烧起来一样。在天寒地冻生活的人,都喜欢喝烈酒,因为喝烈酒可以最快地暖和身子。
斗笠男的胡子之上有风霜,这些天出海。不仅是胡子,他额头、眼角的细纹似乎又变多了。仅仅从外表来说,斗笠男是一个很有魅力的中年大叔。
酒棚里面突然热闹起来,因为一个花枝招展的女人走了进来。
游飒换了一身上好的皮裘,额头上的头饰又多了两支,重新画了眼影,变得更加的花枝招展。
这样一个花枝招展的女人,无论在哪里都会十分吸引人的眼球。游飒在斗篷男的身边坐下来,亲自为斗笠男倒酒。斗笠男没有拒绝,也没有看游飒一眼,他的态度看上去无所谓。从下了龙船开始,斗笠男似乎放下了重重的防御姿态,整个人都轻松了一大截。眼神也比在龙船上的时候要温柔许多。
很多的酒客都羡慕地看着斗笠男,身边有游飒这么一个好看的女人低眉顺眼地斟酒,是许多酒鬼的终极梦想。
游飒倒满酒,双手递过去酒杯,斗笠男接过酒杯,一饮而尽。
喝完之后,斗笠男取下斗笠,头发花白,额头上部一条横着的剑疤,十分狰狞,难道他戴斗笠就是为了掩藏这道剑疤?
斗笠男叹一口气,道:“你不要再跟着我了,你的意思我都明白。只是我现在已经是泥菩萨过江,自身难保。更别说要护住你的周全了。”
在龙船上的时候,斗笠男确实整日受到不知名人物的暗杀。
游飒鬓发绕指,“我不信,你可是龙船上最厉害的男人,从我见到你的第一眼我就确定了。玄洲能打得过你的人,不超过十位。”
“那又怎样?我还不是一样狼狈地逃到海外来了。”斗笠男道,“我只是想远离这已经酝酿成型的风暴,过一点安安静静的日子。打打杀杀,我已经厌倦了。”
游飒接着斗笠男的话说:“过安静的日子可需要一个女人。在某座不知名的山里搭一座草庐过隐居的生活,可是很清苦的。需要一个女人来为你洗衣、做饭,更重要的是,长夜漫漫,怎么都需要一个好看的女人来暖酒、暖被窝呀。”
斗笠男苦笑起来:“你太漂亮了,不会是甘于平凡的女人。”
游飒道:“你是大高手,什么时候都有东山再起的可能性呀。”
“你不明白的。”斗笠男道,“人心险恶,魔教、四仙山、龙虎山、十方丛林、碧心庵、鬼门、五大世家、北极宫。在这些势力面前,不是一把剑就能决定一切的。”
话说到这里,斗笠男希望游飒能够知难而退。他的烦恼已经够多了,实在不希望再牵扯一个无辜的女人进来。
游飒还没有死心,“如果在阿襄云海之内你得了新的仙缘,突破了现有的境界呢?”
冷冷的寒风中,不知道什么时候站了一个女剑手。
风吹动她的衣摆,连同她的黑发,一起轻轻地起舞。
雨萌拿着那把灭谛仙剑,隔着一道帘子,对里面的斗笠男说:“蔺先生,我刚得了师门的飞剑传书,想要问你一个问题。”
斗笠男放下酒杯,没有说话。
游飒揭开帘子,看到了寒风中雨萌冷冽的脸。在船上的时候,有打过交道,她一直当雨萌是可爱的小妹妹,没想到雨萌会主动找斗笠男的麻烦,游飒想要说话,套套近乎,雨萌随手一指,游飒面前的帘子被剑气扯得粉碎。
雨萌其实也害怕这个妖女靠近自己,影响了自己的剑心通明状态。这个斗笠男,要知道他的真实身份可是纵横南荒的雷霆剑神蔺阳飙,成名好几百年。面对这样的对手,稍有差池就会送命。
惊慌之中,斗笠男已经站在了游飒的身前,慢慢地将斗笠戴到头上,缓缓地系紧下颚的绳子。
斗笠男平和地看着雨萌:“怎么,这件事连你们佛门的人都参与进来了?”他认得雨萌手中的剑,四谛仙剑之一,是佛门碧心庵的看家法宝。
雨萌道:“我只想知道玄心道胎在哪。”
“玄心道胎,虽然说是传说中能永恒长生的玩意儿,可毕竟是道门的物件,道门追杀我也就罢了。你们佛门也参进来一脚算什么意思?”
“我不管这些道理。我只知道师门让我问你玄心道胎的下落。”
“玄心道胎在一个叫明空的小尼姑的身体里面。准确说她现在就是道胎,道胎就是她。你们抢也抢不走,夺也夺不去。”蔺阳飙道。
“怎么抢夺不劳烦你费心。明空在哪呢?”
“我知道,但是不想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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