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渺鉴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三百二十四章 魔圣神威,魔圣枪王,飘渺鉴,笔趣阁),接着再看更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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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怪物”乍一看去一般无二,庞大身躯高过十几长,巨大头颅形似鳄族,满嘴尺许长大牙颗颗外露,使人丝毫不必怀疑这些尖牙利齿的破坏力。

“怪物”浑身黑亮,散发金属光泽,背生巨大蝠翼,停在当空却依然不时煽动翅膀,炙人热浪滚滚袭来,就连他们脚下的血族亲王都在热浪中不住皱眉头。

他们前胸后腹各自生有一对粗壮兽爪,两只“怪物”,八只巨爪,爪尖有意无意触碰一起,爆出巨大火星,光亮甚至驱散了一直笼罩在这一片天地的邪异黑雾。

龙云天斜着眼睛瞟了下两个大怪物,对于他们的强势登场根本没放在心上,笑了笑说道:“你希摩斯以前不是我的对手,今日即便再叫来几个也一样不行!”

大魔圣狂傲不曾内敛,对面几个人皆是面色阴冷,就连自出场就一副阳光笑容的盎科萨亲王都沉下了俊脸,被叫做希摩斯的西方巨龙更是双眸凶光暴长,火红光芒透过鳞甲覆盖的长长颈项,两米多长的大嘴一张,一道高温烈焰怒喷而出,像极现代社会的油料火焰喷射器。

龙云天清叱:“希摩斯你果然没什么长进!”

说话间间一个蓝紫电忙凝成的巨手迎着奔涌而来的高温火焰拍去,气势上闪电巨手远比火焰覆盖范围为大,而事实上火焰也确实无法穿透闪电巨手,火苗全部倒卷而回,萨德、盎科萨等人纷纷面色大变,各施手段避开铺天而来的炽热火焰。

一百年前曾与龙云天交过手的奥古斯都心头一凛,对手的强大远胜于昔日,面对西方巨龙本体喷出的火焰,就算是做为血族亲王的他也不敢正面对抗,而龙云天只是一个雷电元素凝成的巨手就完全抵挡了下来,这种人绝对是将来进军东方的一大劲敌。

血族只要达到亲王级别,基本上可以算是站在了魔圣武圣或者杀圣的修为境界,但是血族来历神秘,传承诡秘,依靠吸食人血维持生命,这种生存方式有伤天和,故而永远不可得见灿烂阳光,偏偏他们的自然生命又久远的吓人,这就决定了他们只能避光而行,永远生活在黑暗的世界中。

也正是因为血族能活的很长,因此高手频出,他们公爵之上的修为品级基本可以自由穿行在阳光下,但种族天性中无法克服的弱点使得他们没有特殊情况一般不愿在存满阳光的白天活动,所幸公爵之上都可以自如召唤役使天地间的阴煞之气,也就是此刻笼罩在这一片空间的黑气。

基于这样的种族特性,世间一切至阳至刚的元素力量都对他们有先天克制作用,诸如火元素,电元素以及西方精灵族擅长的圣光魔法。

血族三大亲王随同侍从瞬移避开焰火,转而犹如鬼魅般靠近龙云天,协同巨龙希摩斯以及另一巨龙合力围攻龙云天。

龙云天怡然不惧,不过他也不愿被诡异的血族逼近身旁,双手印结不断变换,一道道闪电破开黑雾,厉然劈向不停瞬移的三大亲王。

不得不说血族的瞬移很神秘,世上如果没有能够掌控空间法则的空间魔法师,血族的瞬移绝对难逢对手。

而做为魔法师最注重的精神力遇上血族却无丝毫用武之地,所以龙云天攻击三大亲王都是在默默计算他们的瞬移轨迹,然后驱使闪电劈下,他没有施展大面积无差别的禁忌法术,敌人不多,并且都是高手,虽然实力较他有所不如,但禁忌法术长时间的吟唱很难对同等阶的对手造成有效伤害。

希摩斯与另一名巨龙自然无惧火焰,因为西方巨龙都是天生精通火系魔法。

二人依旧保持巨龙本体,大嘴却不再喷射漫天大火,毕竟火焰对血族盟友有克制作用,从他们状若鳄鱼般的头颅口鼻间串出一条条仿佛具有生命的火蛇,目的性极强的穿空而行,激射向仍然站在虚空自战斗开始还不曾移动半步的龙云天。

如果龙跃在此,他必定会惊讶天空中几十条缠绕盘旋的火蛇,这与他最近钻研的“追魂龙火咒”极其相似,所不同之处即两位西方龙族高手放出的火蛇数量多,温度高,且火蛇有意识攻击持续的时间长。

的确如此,天下大术本就殊途同归,更不用说龙跃修行的就是火属性魔法,他所差的只是大境界不够罢了。

龙云天沉着应对,三大亲王始终不得近身,血族善于近战的优势没有得到发挥,不过三人凭借瞬移身法已经逐渐拉近了距离。

至于希摩斯二人,大魔圣甩出一个又一个闪电凝成的大手,或掌,或拳,或指。

巨掌扇开条条火蛇,巨拳砸向那二人巨大的身体,巨指犹如闪电长矛,直戳希摩斯要害。

希摩斯二人早已散开,从不同角度攻向此刻在他们巨大身躯之下显得异常渺小的龙云天。

然而偏偏是如此渺小的身影,敌对五人,不露丝毫败象,且从容之色说明尚有绝技不曾使出。

三大亲王,两条巨龙心头齐齐暗忖:“东方第一魔圣,名不虚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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