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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害怕,整个洞穴里就开始遍布荆棘。但是老楚他比我熟练得多,他是农神,他懂得如何让大地丰收,也懂得如何让它们枯萎,我那点斤两在他眼里完全不能看。而且他这次很猴急,亲自踹翻几个人冲上来就要抓我,我这具身体养尊处优,年纪也大了,腆着肚子完全跑不过他身高腿长。

就在老楚的指甲快要碰到我的一刹那,我眼前的景致突然迅速变换,只剩下一道道光流!我松了口气,以为靳穆终于要把我弄回去了,结果定睛一看,我站在特诺奇蒂特兰城城郊的玉米地,头顶银河,离远处的小山大概两公里。

这是什么缘故?我瞬移了?

我居然就这样瞬移了?!

我听到远山传来可怕的咆哮,不禁乐了——难不成老楚不会!

哟呵。这个可真是太棒了。

我死里逃生,马不停蹄地回到城中金字塔的那个房间,捧起了水晶头骨。

这是它五百年前的形态,里头黯淡无光。

我尝试着回想我刚才是怎么到这里来的,似乎是正对着它的两个眼窝,举着锤子……

我四顾无人,又猥琐地举高了双手作势要打它。

这次完全就不对了。我眼前出现很多光怪陆离的场景,全都是用我的眼睛看到的,流转迅速,让人眼晕。

我走在穿越英伦海峡的船只甲板上,看到青年霍布斯站在船头眺望欧洲大陆;我在迦太基河边遇到了希坡的奥古斯丁,他与我讲述他亲眼所见上帝之城;我在公元三世纪的阿拜多斯参加了一次对奥西里斯的祭祀,并应最后一个埃及祭司的邀解读方尖碑上风化的楔形文字;我听见伯罗奔尼撒战争中的雅典士兵对米洛斯人说:正义只存在于强者之间,正义是强者的权力;我参与了毕达哥拉斯学派谋杀希帕索斯的航行,因为他发现了根号2;我在水池边洗我的亚麻长袍时,瞎眼的荷马抱着七弦琴在我身边歌颂英雄和神,长袍上有硫磺烟熏过的刺鼻味道。

“英雄和神。”我沉思。

“他们持存。”荷马说,“人世间所有的故事早已存在于我弹奏七弦琴的指尖上。过去,现在,将来,循环往复。太阳底下已无新事。”

他说完那句话,我发现我躺在一棵树的树根上,手里握着酒杯,似乎前一秒还在喝酒。我面前是一片旷野,空无一人。

我低头一看,全/裸。

好吧,好吧,只要能逃过老楚,全/裸就全/裸。

只不过,这次,我又在谁的身体里?

我不知道。我感觉不到这具身体本来的意识。我的身体很放松,极轻极慢,高浓度的葡萄酒让我处于梦与醉之间。也许身体的主人也正爽得什么都没想呢。

一个男人从旷野驾着马车走过,腰间扎着一把弓。他是个欧罗巴人,鼻子很高,皮肤很白,眼睛是湛蓝的爱琴海。我朝他举了举杯子。他看见了我,下车走了过来。

“这是什么?”

“酒。”

“这个酒和我见过的酒不太一样。”

“因为这是葡萄酿的。”

“葡萄酒?”

“是的。”

他嗯了一声,坐在了我身边。

我问他:“你是谁?”

他沉思:“我有很多个名字。但是我的真名只与一个人分享。”

“那个人出现了么?”

“出现了。但是他忘记了一切,包括我的真名。他提起我的时候丝毫不知道自己在召唤我。”

我熏熏然地坐起来,看着他。有一瞬间我想到了什么,但是脑子里昏昏沉沉的。“我不知道,我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

“因为你放纵地遗忘。”

我们一起坐在那里,看旷野上的太阳从东到西。

夕阳西下的时候,那人说,“我得走了。”

“好。”

“我们是否达成了和解?”

“我们争吵过么?”

“争吵是我们的常态。”

“为什么?”

他看了我许久,最后沉静而缓慢地说,“因为我们完全不同。”

那个人登上了马车,我目送他消失在旷野里,继续喝酒。我浑然忘我,因为我的酒居然还没有喝完。我的杯子那么小,似乎只有浅浅一口,但是喝起来源源不断绝,非常神奇,但是我竟然丝毫不讶异。

入夜的时候,有人被酒香味吸引了过来。他赶着一群牛,却坐在羊背上,看着年纪很小,我分不清他到底是羊倌还是牛倌。

他问我:“这是什么?”

“酒。”

“这个酒和我见过的酒不太一样。”

“因为这是葡萄酿的。”

“葡萄酒?”

“是的。”

他在我身边坐下。

我问他:“你又是谁?”

他咯咯笑了起来,“我是一个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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