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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是没见识的,曾经也见过吃过好东西,不说那些下酒菜,那瓶酒,他估计以他现在赚钱的能力,十天半个月可能都不够买一瓶的。

“喝点吧,暖暖身子,我不差钱,您敞开喝,我也就是一个人无聊,您就当陪我聊聊天。”

罗群呵呵笑着,给常觉民夹了个饺子。

“那,那谢谢老板了。”

晋西人爱喝酒也馋酒,四大名酒之一的汾酒就是晋西的,还有竹叶青,高粱白等等好酒,只不过为了省钱节约开支,常觉民早就把烟酒都给戒了,作为一个地道的晋西人,碰上了好酒,常觉民哪有不馋的。

酒倒得有点满,他颤巍巍地端起二两杯,生怕里面的酒液洒出来,小心翼翼地将杯子送到嘴边,那酒香便扑鼻而来,他轻啜一口,满嘴的辛辣甘冽,然后一股火辣顺着喉咙直入肠胃。

一直以来的涵养,让常觉民硬忍着没有享受地轻哼出声。

两个人一边喝,一边天南地北地聊着,常觉民不像他的外表看起来那样木讷,反而是一个十分健谈的人,见多识广,对各地的风土人情也都十分了解,可能很长时间没有开心过了,说到得意处,还打起了略带克制的手势,哪怕最后有些醉意了,说话也是条理清晰。

罗群更多的是在听,酒也很少喝,但只要常觉民杯子空了,罗群便给他倒满,一瓶酒基本都让常觉民喝了。

总之,常觉民是尽兴了,有可能是喝尽兴了,也可能是长年累月没有跟人好好说过话,这次说尽兴了,然后,常觉民便开始越说越少,到最后沉默地坐在了那里。

罗群叹了口气,也不打算探寻常觉民的故事,想来那并不是什么美好的回忆,再翻出来无异于重新将伤疤撕开,想着等明天不管怎么样,先给常觉民安排个合适的工作,于是正打算起身简单收拾一下。

“已经二十六年了,我的女儿被拐了,我找了她二十六年了,她二十六年没回过家,我也二十六年没回过家。”

当说这句话的时候,常觉民是含着泪说的。

二十六年是什么概念,说实话,罗群没什么概念,但想想他自己今年也正好二十六岁了,感觉从记事长大好像就在一瞬间一样,可就是这仿佛短短的一瞬间,他从小小的婴儿长到了这么大,经历了无忧无虑的童年,然后小初高大学,父母离异,然后父亲病故。

罗群脑子有些乱,二十六年中无数的记忆涌现,怎么样都回忆不完,他想着,如果用简单的数学题来计算,一个人能记住每一秒的记忆,那二十六年的记忆,需要用二十六年去回忆,819936000秒,想想都让人不寒而栗。

罗群又甩了甩头,把脑中乱七八糟的想法甩掉。

常觉民将行李箱上的一个铜版纸卷打开,铜版纸宽大概一米,长一米五,像一面旗子,为了防雨和防破损,上面还覆了一层膜,相当精致。

上面是一个笑得甜甜的小婴儿的照片,肉嘟嘟的十分可爱,照片底下是一段文字:

寻女,姓名常乐,女,于1994年6月8日出生,五个月大时于晋西省x市xxx街道xx商场门口被拐失踪,失踪时穿粉色碎花棉袄粉色棉裤,戴白色绒线帽,身上佩戴红色平安扣,如有消息线索,请联系xxx,联系方式xxx,重金酬谢

信息十分简单,简单到跟没有一样,二十六年,一个婴儿能变成什么样谁都说不准,这样找无异于大海捞针,可就算是这样,眼前这个男人整整找了二十六年,二十六年不回家,头发找白了,身子找垮了,钱找没了,仍然没有放弃。

罗群给常觉民找了个躺椅,安顿好他以后,常觉民开始诉说起了自己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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