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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秀英睡前都会把衣服整理整理,叠起来放好。

据她说针织的衣服不能挂,会变形,肩膀还会鼓包,穿出来可丑了。

李小烽倒是无所谓,他回家以后只需要把衣服裤子袜子之类的脱下来丢一边儿就行,英子会该洗洗,该叠叠,该挂挂,都给他收拾好。

以前习以为常,觉得没什么,直到他自己一个人生活后,才知道有林秀英在身边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

叠衣服的时候,林秀英突然摸到兜里鼓鼓囊囊的。

诧异的伸进去一掏,竟然掏出三块钱来。

“你咋把钱放我兜里了”

林秀英把钱递给李小烽。

“就是给你的。”

“家里的饭油水不多,你想吃啥用啥,就去供销社买,花完了就跟我要。”

李小烽笑眯眯的道。

虽然他现在兜里一干二净的,但凭自己这身本事,供媳妇儿花销那还是轻轻松松的。

“我没啥想买的。”

“你天天在外面跑,干的那都是大事,兜里没钱哪儿行。”

林秀英却摇摇头,又把三块钱放进李小烽兜里。

“家里饭挺好的啊,我吃家里的饭就能吃饱,这个月胖了好几斤呢。”

“你带回来的野猪肉,赶明儿我和妈拿到山泉里冲干净血,再拿回来用盐腌了,每天做饭切点儿,够咱全家人吃三四个月荤腥呢!怎么会没有油水。”

李小烽闻言,心里真是又酸又涩又暖洋洋的。

这年头能吃胖人那真是见了鬼了。

媳妇儿这分明是不舍得花钱啊。

就这区区三块钱,也是想着让他花。

这种媳妇儿真是打着灯笼都难找!

后世那种环境就不提了。

即便是在这个年代,像英子这样的女人,那也绝对是凤毛麟角!

“真是个好媳妇儿!”

“我这个做丈夫的得好好疼疼你!”

李小烽怪笑着一个饿虎扑食,把正在脱衣服的林秀英背面朝上压在了身下。

“啊”

一声惊叫,把在院子里东闻闻西闻闻的追风吓的腾的就跳了起来,警惕的东张西望。

……

第二天一早,天才蒙蒙亮,李小烽就已经穿好了衣服,搓搓手,悄悄拉开了帘子。

追风正威风凛凛的在院子里走来走去,悠闲的踱着步。

李小烽满意的点了点头。

曹家镇集市上的那个男人没有骗他,这只狗确实不一般。

不仅仅是聪明,就连适应能力都这么强。

昨天晚上在睡前,他特意去解开了狗绳,放这只狗在院子里自由活动。

若是寻常的狗,初到陌生环境,要么躲起来,要么就使劲儿的嚎。

但这只狗却不一样,不嚎不叫,而是在一晚上的时间里,完成了对周围环境的熟悉和确认。

现在这番动作,已然是在巡视领地了。

重新把帘子拉好,李小烽把手伸进英子的被窝里捞摸了两把,直到英子羞恼的醒过来,在他的胳膊上轻轻拧了几下,他才美滋滋的去洗脸,生火做饭。

不是自己吃,他要做的,是狗饭。

这个年代农村基本上是没有人会喂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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