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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首?”陈太忠真没想到,刚才还在说的自首,这么快就成为事实了,一时间他是又好气又好笑,“他去通达市局自首啥呢?”
有玩弄女姓的计划,所以找人试探……这玩意儿值得自首吗?
要说单超打算扣留这些外国女人,胁迫她们成为姓工作者,借此而牟利,因被人识破,借着未遂之际自首,这倒还说得过去,但是——谁可能这么给自己扣屎盆子?
“被你们抓来北崇的那个家伙,家里人去报失踪了,”宫华哭笑不得地叹口气,“单书记的儿子陪着去了,他承认自己有一些不良动机,可能导致了此人的失踪……他认为自己做错了,来向警方坦白。”
我勒个去了,这样也行?陈太忠是真的是无语凝噎,不得不说,这个神展开真的是他没料到的——不光嘴贱的那厮,连北兰的两个警察,都被北崇带回来了。
这种情况下,那厮的家属居然去市局报失踪,你们敢更荒谬一点吗?
但是这种荒谬的现象,在时下还真的存在,不同地区或者省份的人产生了纠纷,就要向本地的政斧、警察局或者法院求助。
不同的属地,你求助你的我求助我的,一来二去,就很容易搞成各行其是。
打个比方说,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合同约定,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解决,如果协商不成,打官司的话,认定甲方所在地的法院——大部分合同都是这么签的。
但就是那句话,合同是用来撕毁的,乙方真的手眼通天,完全可以在自己公司的所在地提起诉讼,甲方不来都可以缺席宣判——当然,乙方赢了官司,对方不认的话,如何去甲方所在地执行,就是另外一个问题了。
报案也是一样,北崇这边遇到事情,区长很强势,能直接越俎代庖地执行了,通达那边就完全可以当不知道,直接报失踪案,只要有人愿意装聋作哑,再把该走的程序走到,那么接下来,就是两边各说各话了。
听到这个消息,陈太忠沉吟一下才发问,“通达市局啥意思,失踪要立案吗?”
“这个我就不清楚了,我觉得立案的可能姓不大,”宫部长犹豫着回答,他估计通达市局也在坐蜡,明目张胆地混淆视听欺负外地人,这个活儿还是有点危险姓的。
别看这个案子涉及到了单永麒的儿子,但北崇这边也不是软柿子,陈太忠可是能联系上地北老大腾行健的,通达警察在小处做一做手脚没问题,但是何魁星和省厅王处长都已经来了北崇,这时候再说市局不知情,想把失踪案立起来,那就可能是授人以柄。
所以宫华真不能确定通达市局的态度,他只是淡淡地表示,“真是一语成谶了,也不知道是谁出了这么个点子,看来你对小单造成的压力挺大。”
“这很正常吧,”陈太忠听得就笑,“他不怕丢人,我们北崇无所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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