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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徐荣的线报,花钱成已经逃到了城中的另一家小客栈。他逃走得十分匆忙,因而并未做好准备,绝大部分的生活用品都留在这间旅馆。
徐竹琛二人在徐荣的帮助下,整理、了解了一部分他的个人信息,总算对他有了一点了解。
“大小姐、肖姑娘,在下的身份尚且有些用处,不宜现身。”徐荣向二人解释完毕后,烧掉了情报,拱手抱拳道,“虽说镖局在沅地的确遇到了一些棘手的事,但若是二位有何需要,在下可以调动一部分人手,用以护卫。”
徐竹琛看了肖楝一眼,肖楝对她摇了摇头,徐竹琛便回礼道:“多谢您的好意,只是,这件事是我们二人的事,就不劳烦您与镖局了。”
徐荣听罢,捋捋胡子,点头道:“那好。在下还有要事要忙,就先不打扰二位。大小姐、肖姑娘,告辞。”
二人与徐荣分别,又根据花钱成的身份拟定了不同的计划,敲定细节后,才穿戴整齐,准备出门。
徐竹琛替肖楝翻过外衣,重新穿好,又亲手为她理好绑带,整理好衣袖。方要为她系上腰封,徐竹琛看到肖楝扯了扯自己的衣袖,不由得顿了一下。
她轻轻拍了拍肖楝的肩背,一手替她脱下外衣,一手解开自己的白色袍子,不由分说地将二人的衣服对调。
“阿楝,从芷阳你养好病开始,仿佛就不怎么穿白衣了。”她笑着为肖楝绑上腰带,又拆下自己的绑手绑腿,在她的坚决要求下,由她自己绑好。又将肖楝撕得破破烂烂的外袍整理齐整,穿在自己身上。
“你看,我穿着这身衣服如何?”
肖楝还没有化出内力,就被徐竹琛牵着手,按在自己脸庞上。透过她微微发冷的皮肤,肖楝感受到翻涌的少年的血液。
肖楝笑道:“你把我拉得这样近,我可怎么看清楚。”话虽是这样说,肖楝却丝毫没有抗拒,而是将眼睛闭上,仔细感受着徐竹琛的容貌。
徐竹琛生得便端庄俊秀,轮廓硬朗,一头白发高束,两只鲜红的凤眼上扬,剑眉星目,好不英俊。她平日里爱穿齐整端庄的白衣,庄严俊逸,与她雪白的长发、端庄俊美的脸庞相映生辉,十足的正派。
手指向下滑,摸到黑袍的绣花领。如今换了这件外袍,徐竹琛一扫平日里正派过分的拒人千里,看上去,多了些少年侠客的气质。
这身黑衣,穿在肖楝身上时,修身简练,气质神秘。就算是破损严重,看上去也与她相当合衬,还平添几分清狂不羁。然而,徐竹琛穿上这身衣服,却实在有几分不同,一股戏谑的风流环绕在她周身,与徐竹琛的正派气质完不同,肖楝忍不住笑起来。
“你呀,你还是穿着白衣最合适。”
两人出了门,天色还不算晚,一路上的小摊小贩还没支起摊位,二人也还没有饿。暮色苍茫,一队大雁在空悠悠的暖黄色烟光里啼鸣南飞。徐竹琛与肖楝各自持剑,步履急促而稳健,向着下榻的旅馆赶去。
花钱成所在的那家客栈有一定年岁了,在沅宫小有声名。老板姓庆,态度总是不偏不倚,江湖人尊称一声庆叔。庆家客栈位于主城与县区的边缘,位置不算近,二人便决定先回到客栈更换衣装,骑马赶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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