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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f 呐,它确实很脏了,毕竟我可不是那种武装到鞋底的体面人,它在雪地里走了好几回呢,鞋面补了一遍又一遍,鞋跟也换了好几次,鞋底和侧面也裹满了泥。
平时踩在地上看不出什么,但呆在梁墨冬那双端正整洁,干净到了指甲尖的手里,对比就格外得鲜明。
不过我反应过来的是另一件事。
我不是故意穿它的,实在是就这一双,再说这么多年了,又是人手一双的基本款,早忘了。
而且不光我忘了,这么多天了,梁墨冬不也没认出来嘛?
但梁墨冬按住了我的脚,说“脏什么?我又不是没给你脱过。”
我没吱声。
他的手劲太大,我也不敢硬抽脚,显得那么心虚似的。便由着他打开拉链,脱掉了这只鞋。
然后也没给我穿新的,而是握着我的脚,就这么握在手里,不知道在想什么。
跟个变态似的。
我偷眼四下看看,导购好像已经明白我俩这不像正经关系,已经远远躲开了。
这时,梁墨冬出声了“用东西还真爱惜。”
果然是发现了。
我也不装了,说“这么贵的东西,不穿个二十来年是不存在回本的。”
梁墨冬抬起了眼。
噫……这下更有昨天那味儿了。
我缩起腿“你还是别……”
话没说完,他已经重新低下头,把新鞋套到了我脚上“那时候应该管你要点儿钱的。”
我问“为什么啊?”
“六子说,鞋不能乱送,”他系着鞋带,说,“送了就跑了,得要点钱破一下。”
我说“那也得是我要啊,不是你。”
确实有这个说法,我听林莉莉提起过。
不过严格来说,那是针对情侣的。
我和梁墨冬,从来没当过情侣。
再说了,梁墨冬当时并不是专门送我这双鞋。
是那年学校的元旦晚会让我当主持人,衣服学校买,我的那套需要自己配双尖头鞋。
我没那种鞋,也不可能买那种学生时代估计只穿一次的东西,所以上林莉莉家借了一双。
林莉莉也不衬什么衣服,倒腾半天,最后她妈给我找到了一双人造革的一脚蹬,擦干净配个黑色打底裤也能看过去。
表演前一天彩排,下台时梁墨冬说我这鞋太冷,问我想不想要新的。
我当时说不冷。本来嘛,就演那么一次,冷也就那一会儿。
但放学走时,我突然发现那双一脚蹬的鞋跟不知为什么掉了。
正发愁怎么修,梁墨冬就正好来了,把它丢进了垃圾桶,高兴地跟我说“走,带你去买新的。”
当时商场基本都关门了,他家的司机找了几条街,才找到一家底店。
梁墨冬帮我在里面挑了这双鞋,也像现在这样帮我穿上。
当时他一摸我的脚,就说“我就说肯定冷,你看这都凉透了。”
那时候才十八岁。
如果是人来人往的大商场,我估计会落荒而逃吧?
但那毕竟只是一间无人的小店,唯一的店员在柜台里倒腾电脑,估计觉得我俩是穷学生进来取暖的,看都不往这儿看一眼。
所以我就坐在那,像发呆似的一动也不动。看着他,看着他低着头,好像也忘了时间似的,用温热的手心,搓着、捂着、轻轻地、慢慢地、小心翼翼地、视若珍宝地……
捧着我冰凉的脚。
梁墨冬当然没有跟我要钱,他趁我穿鞋时去付了账,还以为我没看到,悄悄地撕了价签。
但我这火眼金睛错过什么都不可能错过价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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