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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服全是量身定制,十几套衣服,每一套都非常漂亮,精致感十足。

没有吊牌,孟宁也不知道价格多少,反正看着就觉得不便宜,衣服的料子和垂感,都非常好。

每一款都能完美的将孟宁的优点展现出来,保守的同时,又不失惊艳。

孟宁穿上一套红色的丝绒旗袍,领口是水滴形设计,性感中不失优雅。

头发随意用一根簪子挽起来,几缕俏皮的发丝垂下,衬得那张不施粉黛的脸更加精致。

孟宁身材匀称,腰身纤细,穿上旗袍的她,风情万种,又遗世独立。

傅廷修侧目看过去时,完全被惊艳住了。

妖而不艳,媚而不俗。

“好看吗?”孟宁第一次穿旗袍,总觉得都不会走路了。

“美。”

傅廷修不吝啬赞美。

这套旗袍,并不是傅廷修要求定制的,纯属是设计师为了取悦这位大boss,根据提供的尺寸附赠的。

效果显而易见,傅廷修非常满意。

他走过去,抬起骨节分明的手,为她捋了捋垂下的发丝:“我三生有幸,得此美妻。”

孟宁抿唇笑了:“嘴真甜。”

他笑,目光诚挚:“肺腑之言。”

孟宁说:“你怎么买这么多衣服,我都穿不过来。”

“那就一天一套,老公负责赚钱,我的老婆负责美美的就行了。”

“那我不就成为花瓶了,我才不要。”孟宁也很喜欢身上的旗袍,不过却没有场合穿这套衣服。

“这套衣服好看是好看,就是有点影响我摆地摊。”孟宁说:“我被公司辞退了,决定还是拾起老本行,去夜市摆地摊。”

傅廷修没多说什么,只说:“我老婆穿这套衣服出去,那我可要提心吊胆了。”

肯定得引起不少贼惦记。

俗话说,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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