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9章 长安封城,凌墨萧失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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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皇上就发现,吃火锅还是自己烫菜更有趣,便让沈冬素也入座一起用膳。
皇上身边的老太监笑的眼睛眯眯,一直说皇上已经许久没用膳用的这么开心了。
皇上还爱喝精酿酒,一口羊肉一口酒,吃的那叫一个舒坦。
凌王生怕他喝高了,一直劝他少喝点,结果皇上不乐意,说自己酒量极好。
年轻时在军营,得先皇赏赐美酒,和将士们同饮一夜都没醉。
先对凌王夸沈冬素,说他自己挑了个好媳妇,比长安城的贵女都要好。
该赏慧空大师,当年他那一卦算的好。
又说要赏沈家,能教出这么好的姑娘,问沈冬素家里弟兄有没有读书的?有没有入伍的?都接到京城来!
沈冬素笑着婉谢,说家中爷爷年纪大了,不能长途跋涉,他们在家乡生活很好。
然后皇上又和凌王聊着聊着,聊到凌王的母亲,沈冬素不好意思干坐着听,便去准备果盘。
结果回来时发现,这父子俩眼睛都红红的。
其实从皇上说要赏慧空时,沈冬素就知道,这皇上绝对是喝高了!
这男人不管是皇帝亲王,还是平民百姓,只要喝高了就开始话唠,开始吹牛。
呃,当然,人家皇上金口玉言,自然不是吹牛,但你把皇上醉酒时说的话当真。
酒醒之后你就去要赏赐,那不是让皇上为难吗?
在皇上说要接沈家人进京时,沈冬素就悄悄将精酿酒换成了普通的果子酒。
再这样喝下去,真醉倒在凌王府,明个就该有御史参凌王了。
没想到皇上饭量还挺大,切的羊肉片,足足涮了八盘还意犹未尽。
沈冬素本来还想问,不是说皇家吃饭是食不过三吗?
那羊肉别说三筷子,三十筷子都有了吧!
可她不敢问啊!这是人家皇后的差事,她一个儿媳妇就别扫兴了。
等吃了火锅,又喝了消食的山楂苹果茶,凌王才亲自送皇上回宫。
沈冬素给陪皇上来的太监、护卫,都赏了一个大荷包,特别是皇上身边的大太监,足足赏了一百金!
她那个肉痛啊!到沈家村能买多少地,给阿爷添多小鸭子!
可这笔钱不能不花,皇上明天醒来准会问,朕喝醉时说了什么?
这大太监但凡说点凌王和凌王妃坏话,皇上都会信以为真的。
还得请他帮忙打探着宫里的反应,万一皇后要拿此事问责凌王,她也能提前准备。
送走皇上,沈冬素只觉心身俱疲,这比她研究活字印刷还累人。
怪不得说伴君如伴虎,老虎面前,谁敢吊以轻心!
不过今天这顿火锅吃的太值了,皇上是真的喜欢活字印刷术,也赞同凌王书局出版的带注释和标点的启蒙书。
以后士族拿这一点来攻击凌王,就有皇上背书。
同时沈冬素也想到,既然皇上对出版启蒙书这么赞同,那些翰林大儒也支持凌王出书。
她何不趁热打铁出一本算学基础?是时候将阿拉伯数字教给凌王了,她算账时一直用简体字数演算。
凌王明明看到了,但就像标点符号一样,她不说,他就不问。
他用行动做到,完全支持她!她想做的事,他支持。她不想做的事,他便是再好奇,也不多打探。
对于这样的老板兼合伙人,是个人都会信任他吧!
便是凌王觉得现在出版阿拉伯数字有点为时过早,但可以在商业上先用,等民间传开了,再正式出版成书。
可是出版一本基础数学还是不成问题的,把九九乘法表带上,出个小学数学书。
士族一直将四书五经牢牢掌握着,那咱就走他们不要的路,算术、格物……凡是能为大夏培育人才的学科,咱都捡上。
沈冬素一边让下人收拾残局,一边思索着书局的事。幽州那边的情况,她是完全帮不上忙。
唯一能做的就是多挣钱,多给凌王攒名声。士族算是死敌,不可能有人支持凌王。
那就将士族放弃的商人、平民、贱民收揽,有他们的支持,别看现在士族觉得这些人不堪大用。
但当真正大战之时,还是人多力量大,星星之火可以燎燃!
见凌王还没回来,沈冬素也不想独自去睡,便去书房写企划书。
书局出版、商路打通、工坊产业、田地种植等等事务,她想做,就不愁没事干。
姜氏还在问第二次拍卖会的事,姜家找姜氏牵线,那琉璃和香水等商品,姜家想卖到海外去。
若说在大夏境内是一本万利,卖到海外,就是一本万万利。
虽然大夏禁海,但是与倭国、百济这些附属国之间,还是有商业往来。
姜家的海船也能去这些岛国,只要凌王一句话,他们就能将香水和琉璃卖到海外去。
沈冬素觉得暂时不易操之过及,海上还有一件大案没爆发。
凌王府现在掺上海商生意,万一被陈、卢两家查到,把凌王也牵进案子怎么办?
还是等江南莫修谨将奴隶走私案爆出来,海商一批大清洗之后,再进入海商生意。
所以沈冬素婉拒了姜氏,同时也好心提醒一句,姜家海上的生意,近一年最好先蛰伏。
姜氏若有所思之后,对沈冬素的提醒感激不尽,再不提海上的生意,专心操办第二次拍卖会。
沈冬素按记忆,将小时候的数学课本融会贯通一下,先简单写了几章,准备给凌墨萧看一看再接着写。
然后取信纸给家人写信,此时她还不知道,那个奇怪的女神医已经离开沈家村,信上先叮嘱沈家人,提防着这个女人。
然后重点给沈父和沈爷爷说了说水稻育苗的事,这年头农民还没有育苗和插秧的概念。
种水稻就是稻种撒到田地,还要提防鸟类来偷吃,然后就是任其自由生长。
出苗率低,产量低,且虫害率高,宜州以北就专种小麦、縻子、高粮,宜州以南则专种水稻。
整个大夏国只有宜州城,是又种小麦又种水稻,南北交际之城。
沈家之前没有多少水田,都是地。还是贫瘠的三等地,种种红薯收成都不高。
这不是自从沈冬素当了凌王妃,凌王给的聘礼有水田,她自己也买了水田,沈家又买了一些。
正在挑塘泥肥地,为明春种水稻做准备。
沈冬素怕信写晚了,来不及育苗,所以虽然离开春还早,她还是先详细写上育苗、插秧种稻法。
她在灯下也不知写了多久,鹅毛笔都换了两根,揉揉酸涨的脖子活动时。
听到身边传来凌墨萧的声音:“这样育苗种稻,真能提高收入?”
沈冬素吓一跳:“王爷什么时候回来的?怎么都没声音?”
“是的,这样育苗不光能提高产量,且因苗壮根系粗,还不宜害虫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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