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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弟俩在火炉前聊着新年的趣事,仲阳没替蒋氏分辨,冬素也没说自己不在意,都默契地不说父母半句。
突然,仲阳很真诚地问:
“姐,等我考上秀才,能去幽州读书吗?”
沈冬素笑道:“幽州连个像样的学院都没有,你还是考上进士,直接去幽州当官吧!”
她没说那边天天打仗,百姓南逃,北疆侵扰之类的,省得她走后家人担忧。
仲阳骄傲地一拍胸膛:“我肯定能中进士!”
沈冬素想伸手捏他的脸,突然发现小男孩是大男孩了,捏脸不妥,便改成拍肩膀:
“那姐等着,我家仲阳考中进士,姐也沾光。”
仲阳又问幽州那边通信方不方便?他隔多久写一次信比较好?
要是那边缺啥,就写信说,他在家准备好托人送去。
小男孩长大好像是一夜之间的事,前年还被青牛按着打的瘦小弟弟,今年就像小大人一样安慰她。
不知下次见面仲阳会长多高?肯定比她要高很多。
若说离家,冬素第一不舍的是沈爷爷,第二就是仲阳了。
接下来几天,她都在忙着给家人配药,光州的草药齐全,给沈爷爷熬润肺镇咳的琵琶膏和雪梨膏。
再有金疮药、土霉素那些,都给配一些。还有给莫修谨配的安神药。
当她发现沈爷爷的鞋子破得很奇怪,后脚跟几乎还是新的,而中间脚掌都磨断了。
再看爷爷走路的姿势,才发现他总是无意识地垫着脚,并且速度极快。
她才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沈爷爷脚上长了鸡眼,他常年走很多路,特别是年轻时往还麻城和光州之间。
老人家都怕亲人嫌自己臭,这脚的毛病,估计他连朱氏都不会说。
冬素熬了一锅泡脚的药材,强制给沈爷爷泡脚,他死活不愿意当着冬素的面脱鞋。
还是仲阳和小虎贴心,他俩帮沈爷爷洗了脚,擦得一干二净,还剪了脚指甲。
沈爷爷这才愿意让冬素看一眼他的脚,只看一眼,冬素的眼眶就红了。
那是一双饱经风霜的脚,好像被风雪侵蚀了千万回一样,底部的角质层都木化了,根本感觉不到痛。
脚上青紫的筋脉暴露,皮肤像老树皮一样。
两只脚的后脚掌,都长了几个又深又厚的鸡眼,像钉子一样深深地钉进脚里,拿刀挖都挖不出来。
沈冬素细细地挖了大半个时辰,才挖出一点,这根本没啥用。但若强行挖出来,怕是要一、两个月没法走路。
沈爷爷坚持称这鸡眼根本没影响,他已经习惯垫着脚走路,就是有点费鞋。
以前穿自己编的草鞋,费鞋也无妨。现在穿的是冬素送的好鞋子,他就有些心疼了。
沈冬素能做什么呢?沈爷爷的性格,是不可能躺一、两个月不走路了,她也不能强行医治。
唯一能做的,就是给阿爷熬一些药膏,交代小满每晚给阿爷涂脚。
再有就是配一些泡脚的药材,再让沈父打一个泡脚桶,每晚让阿爷泡脚。
还有就是,跟王府的绣娘订鞋子,每月给阿爷量脚做几双新鞋,穿坏了就做新的,一定要让他穿软和适脚的鞋。
孝顺不光是表面光鲜亮丽的部分,还要知道老人真正的需求。
幸好有小满在,小姑娘贴心又细心,阿爷又用不习惯丫鬟,也别指望蒋氏对阿爷有多细心。
离家前最后一个好消息是,收到了甲十八的来信,他准备回光州了,遗憾的是阿沅姐暂时不回来。
是阿沅姐自己不愿意回来,她在那边拜了个名医学医,甲十八以为阿沅姐是为帮冬素才学医的。
但冬素很清楚,阿沅姐是为了小盼哥才要学医的。
她肯定是想一辈子照顾小盼哥,但看小盼哥的意思,他却想疏远阿沅姐。
他甚至直接跟二姨母说,等阿沅姐回家,就给她安排亲事。他一去边关,不知哪一年才能回来。
二姨母没接话,阿沅姐能活着回来她就心满意足了,对于阿沅姐的亲事,她是不强求的。
临走前要好好泡个澡,因为路上洗澡极不方便,她选择了去泡温泉。
这一次满足小满一个小心愿,把大麦和大莲都邀请上,三个姨母和蒋氏都不愿意来。
觉得自己老手老脚,却去王府别院泡澡,传出去多难听啊!
沈冬素再次无语,哪怕她再怎么说,在长安贵妇在外面泡温泉是很流行的,她们还是不愿意。
只让几个女孩子去玩一天,冬素便在初七,安排了这场只有女孩的小聚会。
在别院泡温泉、尝花、品尝美食,本来打算临走时一人背一筐鲜花回家,但大家都选择一人背一筐新鲜蔬菜回家。
大莲和小满在婢女的指引下,在温泉别院玩得不亦乐乎,冬素则和大麦一起看甲十八的来信。
和大麦聊她的亲事,她已经不害羞了,她也确实需要一个人商量婚事。
冬素让她安心,甲十八以后就负责封地上的事,王爷不会调他去幽州或长安。
去滇州之事也是意外,以后不会再发生了。
最多去宜州,所以大麦姐完全不用担心婚后会离开家乡。
这个消息让大麦安心不少,因为她见甲四和月见他们,跟着冬素到处跑,一别一、两年见不到面也是寻常,害怕甲十八以后也会这样。
冬素很认真地道:“婚后食肆你得和姨母交割清楚,虽然姨母疼你,但这算是家里的生意。”
“万一以后大鱼哥娶妻,关系到利益,出嫁的女儿总是为难些。”
大麦笑道:“这个我早就想好了,这间食肆我是不要的,工人和管事我也培养好了,我娘看店不成问题。”
“婚后我自个重新开一家面馆,大莲也一样,等她及笄,我就帮她开一家店心铺子。”
大麦姐对未来的规划很长远,她自己攒的私房钱,准备买一些田地,学王府盖大棚种菜。
专供她和大姨母的食肆,在大鱼哥没娶妻之前,她会努力把余家和她自己的小家的日子,过得红红火火。
她还为大莲打算,本来要送大莲去学绣花,但大莲自己不喜欢,反而喜欢做点心。
大麦求着刘管家,让大莲拜了王府一个白案师父学做点心,小姑娘人勤快嘴又甜。
刘管家自然不拒绝,大莲现在已经会做很多点心了,证据就是,小姑娘长胖了一圆,小脸圆圆的。
小满还偷偷跟冬素说,大莲刚开始学做点心,做坏了师父就让她带家吃,那段时间,他们几个小家伙,天天都有好点心吃。
大莲再学几年,凭她的手艺,在光州这样的小地方,开铺子完全不成问题。
沈冬素对于亲戚中的女孩子,好学自强,很是支持的。
她们没有因家境变好,变成附庸的菟丝花,一心等着嫁个良人。
而是愿意学习一技之长,有安身立命的本事。
沈冬素不敢说这是受她的影响,但总归她是有一点功劳的。
最起码她给大麦、大莲甚至还有阿沅姐,提供了一个可以学习的舞台啊!
若她没来,阿沅会怎么样呢?怕是一辈子在卢家的祠堂里,受着欺凌,直到她自己绝望地走上绝路。
大麦姐呢?应该早就嫁人了,她比自己大一岁,在农家女孩子就是赔钱货,一及笄赶紧找媒人说亲,给点聘礼就嫁了。
大莲呢?这样的冬天还穿着捡来的旧衣裳,和露脚趾的鞋,就一棵野草一样,慢慢地长大,然后重复着所有农村女子的人生。
还有小满,她应该还是像刚来时那样,总躲起来,或是逃走,像一只流浪的瘦弱小猫,艰难地活着……
看着现在侃侃而谈的大麦姐,听着她对未来的计划,冬素温柔地笑了。
如果因为我的到来,能让身边的人变得幸福一点,真好啊!
临走前刘管家特地带凌王妃去看,庄园的一个小作坊,竟然是烘菜干肉干的大烘炉子。
冬素看那成品,瞬间恍然,这不就是脱水蔬菜嘛!
刘管家笑道:“当初王妃为准备去长安路上吃的食材,教给贾大厨这样处理蔬菜的法子,王妃可还记得?”
沈冬素回忆一下道:“是哦!可是当归因为时间太短,贾大厨没弄出来啊!”
也是因为烤箱的问题,要么烤焦了,要么就潮了很快烂掉,当时冬素主要精力是做药,没把心思放在这上面。
只给贾大厨说了个大概,让他试验一下,后来没试验出来,她也没过问。
刘管家忙道:“贾大厨觉得有负王妃所托,几经试验,可算是成功了。”
“这庄园的蔬菜秋冬时节,自然能卖出好价钱,但春夏时节,菜又多又贱。”
“我想着不如趁菜多的时候做成这干菜,秋冬时送到幽州给王爷王妃享用。”
“王妃今日既然来了,不如指导一下,看看哪里还需要改进?”
沈冬素大感惊喜,没想到她随便一句话,贾大厨和刘管家就放在心上了。
她看那脱好水的蔬菜,没有切碎和混装,一样菜一样菜地打包好,这是给她这一次带到幽州的。
便按后世的方法指导:“可以将几种蔬菜切碎,再加点盐,这样煮汤的时候,直接抓一把开水一煮就是一锅菜汤。”
光州是中原地带,哪怕是普通百姓,十五一过也能到野外挖到绿地野菜。
而一年寒冬足有五个月,甚至某一年八个月雪才化的幽州一带,数个月没有绿菜吃是很寻常的。
在那里经常出现菜比肉贵的情况,目前刘管家只想到给凌王准备,这完全可以做成一门生意。
春夏时在集市上收便宜的青菜、萝卜之类,做成脱水蔬菜卖到北边,再从北边买风干肉卖到南边,绝对有赚头。
衣食住行,食的生意虽然薄利,但最容易多销啊!
她发现凌王府这些管事,如刘管家贾大厨,做事周全,又圆滑老练。
也许是因为总跟权贵打交道,对底层的生意不重视,也想不到。
当然,跟本朝不重商有很大关系,若是姜氏来了,肯定立即就想到怎么把干菜做成生意。
而刘管家想到的就是给王爷送些绿菜吃。
沈冬素让他在春夏时,只管大肆收青菜做菜干,等她去了幽州,这干菜生意就做起来了。
蚊子再小也是肉,穷过的人才明白,事关赚钱,赚再少也不嫌。
并且这还能带动地方经济,蔬菜能卖上价钱,肯定有更多的百姓,愿意开荒地种菜。
刘管家又带她看了一下明天要带走的物资,这一看沈冬素直接傻眼,她觉得沈爷爷给她准备的东西够多了。
没想到刘管家更夸张!吃的用的,足足准备了二十辆马车!
不是坐人的马车,是运货的,包得严严实实。给她看清单,清单跟皇上的奏折一样折着,拉开足有两米长。
这比她的嫁妆单子和聘礼单子加起来都长!
知道的是凌王妃去边关找王爷,不知道的还以为她是有空间,要囤物资搬到空间里,然后去开荒呢!
我没金手指啊!给我这么多物资,走上几千里路,我怎么带啊?
她问刘管家:“在你眼中,幽州是个什么样的地方?”
刘管家一愣,立即明白王妃的意思,笑着反问:“在王妃看来,幽州是个什么样的地方?”
沈冬素失笑:“吃的总不会缺啊!带点家乡特产让王爷和王府亲卫们尝个鲜就行了,用不着准备这么多东西啊!”
刘管家轻叹一声:“王妃可知,在王爷没到幽州之前,将士们已经吃了半年的醋带和盐泥。”
“王爷早起漱口,都舍不得用青盐。”
“受伤的将士为了喝口红糖水补身体,全城都买不到一块红糖……”
“王妃别嫌东西多影响赶路,禁军护送您先走,这些东西由王府护卫押运慢慢到幽州。”
沈冬素沉默了,幽州的环境竟恶劣至此!
她没蠢到问,朝廷不知道吗?长安的勋贵过得那么奢靡,为何不管边关百姓死活?
这是蠢话加废话,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历朝历代都一样。
大夏比前朝强一点的就是,皇上有决心要削除士族门阀,舍得派一个皇子去边关。
不过她又有了新的疑惑:“如此,之前为何不给王爷送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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