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5章 法庭交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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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长走上法台,扫了一眼沉声开口:</p>
“今日,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之规定,榆县初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依法公开审理投毒案。”</p>
“由我,陈立军担任审判长,并依法组建合议庭。”</p>
“现在,开庭!”</p>
“咚——”</p>
法槌重重落下。</p>
书记员迅速宣读法庭纪律,核实到庭人员身份。</p>
随后便正式开庭。</p>
“请公诉人宣读起诉状!”陈立军说道。</p>
担任公诉人的检察官便站起身宣读起诉书:</p>
“被告人林远山,系榆县白云乡上庄村村民,于X月X日,购买农药掺在玉米粒里,撒在田埂上..........”</p>
“被害人李大彪,同为榆县白云乡上庄村村民,赶羊经过林远山田地时,因羊吃了掺杂农药的玉米粒,导致11只羊死亡..........”</p>
“后李大彪报警,白云乡派出所警员张龙、赵虎出警..........”</p>
“经查..........”</p>
“本案事实清楚,证据明确。”</p>
“本院认为,林远山的行为触犯了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投放危险物质罪,并对其提起公诉。”</p>
随后,公诉人说明诉讼请求。</p>
首先是刑事方面,请求判处林远山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一年执行,也就是判一缓一。</p>
其次是民事方面,请求判处林远山赔偿李大彪(麻五)两万元的财产损失。</p>
陈立军缓缓点头,看向被告席位。</p>
“被告人,公诉人宣读的起诉状与你收到的副本是否一致?”</p>
林远山咽了下口水,目光不安地说道:“一致。”</p>
陈立军又问道:“你可有什么要说的?”</p>
林远山按照张伟的吩咐,开口道:“我..........我没罪!我不承认犯罪,我是无辜的。”</p>
无罪辩护。</p>
是这场庭审的基本方针。</p>
作为被告人,林远山当然也需要明确拒绝认罪。</p>
张伟以前案件当中,也有不少被告人在这个环节拒绝认罪。</p>
但情况不一样。</p>
那些案子里,被告人的罪名是板上钉钉的,没办法无罪辩护。</p>
张伟是准备做罪轻辩护,帮他们争取减刑。</p>
在这种情况下,被告人需要做的就是认罪认罚,态度好点。</p>
若是拒不认罪..........</p>
那只能加重刑罚。</p>
而这个案子里,张伟认为林远山不成立犯罪,他是清白无辜的,并且张伟准备做无罪辩护。</p>
那么林远山此刻拒绝认罪,是正确的做法。</p>
陈立军再度敲响法槌说道:“鉴于被告人拒绝认罪,本次庭审围绕罪名是否成立展开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公诉人,有证据要出示吗?”</p>
“有的。”</p>
公诉人点头。</p>
接着便开始展示证据:</p>
掺了农药的玉米粒。</p>
被毒死的羊的尸体检测报告。</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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